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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农民成为现代化受益者?这些国家这么干......

中国是个传统农业大国,面对庞大人口基数和日益增长的农产品消费需求,摆在决策者和广大利害攸关者面前的最大难题是:如何让农民成为最大受益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中国而言,研究借鉴这些外国宝贵经验,大有裨益。

1、加拿大农村为什么没有走向衰败?

加拿大是全球最大的农业国之一,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耕种土地达92公顷,居世界第二,仅次于澳大利亚;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产谷物200吨/年,同样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


和许多国家农村趋于萎缩、衰败不同,近年来,加拿大农村社区反倒有所扩大。

*1987年,加拿大农牧业产值占GDP5%,1993年占9.8%,2006年占8%;

*上世纪90年代,加拿大农牧业就业人口占劳动力总就业人口的4.3%,而2006年这一比率上升到13%;

*作为出口大国,加拿大农业提供了贸易顺差的11%。

仅从这组数字就可看出,加拿大的农业社区较为稳定,未出现大量劳动力流入城市的状况。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加拿大早已实现了城市化和工业化,全国绝大多数人口集中在城市,农业已实现高度机械化、现代化和集约化。

据统计,加拿大约有25.4万个农场,绝大多数为单一家庭所有制,平均面积超过300公顷,100公顷以下的“小型农场”不到总数的45%,超过500公顷的大型农场数占了10%。

在加拿大,平均每个农民拥有两部拖拉机,负责照管120公顷农地。一个普通标准的加拿大农场,在非农忙季节只需2-3人照料即可,这正是一个家庭的正常规模。

由于农场的家庭化,加拿大农村社区结构十分稳固,近年来非但没有出现大量进城务工现象,反倒有不少城市“闲人”在农忙季节到农场打短工。

其次,加拿大农业合作社让农村与城市同样宜居。加拿大农业合作社十分普遍,全国共有农业销售合作社160个,农业供应合作社241个,此外还有农业金融合作社、农业消费合作社和农业服务合作社等。

这些合作社虽然组织松散,却将分散在辽阔地域的农民组织起来,提供生产原料、融资贷款、产品销售渠道、市场信息,甚至教育、托儿和社区娱乐等多种服务,不至于因居住分散而造成社区功能弱化,让农村变得和城市一样宜居和方便。

再次,加拿大从政策上扶植农民,且着重提高农民收入。近年来,联邦、省两级政府的农业投入占农业产值比例,每年都高达40%左右,接近历史最高值。这些投入包括支付农业保险、科研与检验、农业发展与贸易、仓储运输等。

在经合组织统计中,加拿大是对农民收入照顾最多的国家。

2003年12月,加拿大实行了“农业收入稳定项目计划(CAIS)”,根据该计划,农民、联邦和各省政府按一定比例向其账户存入资金,如果农民当年的利润低于政府所设定的参照值,就可得到政府支付的款项,小幅度的利润减少造成的损失,由政府和农民对半分摊。利润降幅越大,政府所摊份额就越大。

CAIS最多可补偿农民当年损失的60%,其支付资金取决于农民事先选择的保护水平,最低保护水平为70%,最高为100%。加拿大曾因疯牛病、水灾等,农牧业遭逢重创,若非有CAIS,许多农户难免破产。除了CAIS,加拿大还有“农作物保险项目计划(CIP)”和“预支农民方案”。

2、日本农民“比公务员工资还高”?

日本杂志《PRESIDENT》在2013年公布的“日本各职业年均收入”排名中,日本农民年均收入高达756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9万),甚至超过了公务员等诸多职业。为什么同样是做农业,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值得探讨!

日本农副产品品质优良

这一点应该是最明显的,也是我们经常挂在嘴上说的,甚至很多人把日本人对产品品质的要求形容为变态。以稻米为例,一般每亩产量只有300~400千克,但所产大米无论在外观,还是在口感上都属上乘。

这样一来就保证了产品的销路,不会出现大面积因为质量不合格而滞销的农产品,同时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基础,而信任是所有商业的基础,这一点适用于全世界。

当然,更细致地去分析,产品品质的把控来自于日本农业生产的专业分工十分明确。日本的农民都是专业户,种草莓的都种草莓,种番茄的都种番茄,种鲜花的都种鲜花。一般农户全年只生产1~2个品种,最多不超过3个品种,而且生产的产品几乎全部为商品,农产品的商品率极高。

家庭经营与农协的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日本农业协同组合 (简称农协) 作为日本最具规模、功能最完善和发展历史最久远的民间组织, 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中坚力量, 对于推动日本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2015年日本农协数量达到2 644家, 农户加入农协的比率超过了99%, 通过农协出售农产品的农业经营体达91.07万个, 占销售性质农业经营体总数的73.14%。

与此同时, 政府颁布的各项农业政策也是通过农协贯彻落实, 可以说, 农协与农民、政府之间形成了密切的农业共同体关系。作为农民自主经营的经济合作组织, 农协最能够代表小农和超小农利益, 切实根据农户实际需求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 业务范围涵盖了农业技术指导、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农业生产资料购置、农产品加工储运、产品代销、农业存贷款和金融保险服务等方方面面, 在日本农业农村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 为解决农协影响力下降和小农竞争力持续低下问题, 日本政府积极推动农协在组织形式、战略定位和服务功能等多方面变革, 重点在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改善基础性产业经营条件、破除农地流转阻力、开辟适应山丘区农业规模化新路径等方面求突破, 在保护农户作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前提下, 更强调依赖农业各环节服务规模的扩大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来促进实现农业规模经济效益, 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

高度重视中小型机械化发展

日本现代农业装备水平高, 突出体现在农业机械化的高度发展上。目前, 日本已经完全实现了农业生产机械化。日本中小型农机的高速发展对于缓解本国农业劳动力过度流失、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妇女化等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 通过研发和推广系列适合于老年人和妇女操作的小型化、轻便化、智能化农业机械, 促使在农业深度兼业化引致青壮年劳动力严重缺失的背景下, 依然能够稳定基本农业生产, 并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以小型拖拉机为例, 同等耕地面积上日本小型拖拉机保有量是德国的45倍, 法国的35倍, 英国的80倍, 确保日本农业劳均产值在农业GDP逐年趋减的压力下仍然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从2005年的34.0919万日元升至2015年的67.9534万日元, 10年内翻了1番。

日本精细化农业机械还体现在促进生态农业发展上, 如农业机械能将秸秆直接在田间进行粉碎和撒施, 切实提高农田肥沃度;通过侧深施肥机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有效减少面源污染, 促使每公顷化肥施用量从348kg降至223kg, 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和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农业保护制度

日本最稳定、最持久和覆盖面最广的农业保护措施是农业保险。日本早在1938年4月就颁布了第一部《农业保险法》,政府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办的水稻、小麦、大麦和桑树保险,补贴15%的保险费。1947年12月日本又颁布了《农业损失补偿法》,重新组织了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保险计划项目的组织机构、依据保险单位规定保险金额、政府补贴农民的保险费用等。

为了更好地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提高农业保险运作效率,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先后对农业保险项目进行了多次修改和改进。首先是修改保额计划,使保额和各个地块的生产率相联系,并把被保险农作物的最高保额提高到整个农场正常产量的72%;其次为减轻农民的保险费用,实行了费率和补贴成正比的制度;再就是开展了新的作物保险计划,如将果树保险、园艺种植保险等列入政府保险计划。

政府农业保险计划的实施,减轻了日本国内自然灾害所导致的农产品产量的波动,稳定了农民收入,农业资源得到合理分派。

3、美国:是种植,更是经营

美国不但是地地道道的农业国,还是一个农业水平超强的农业国。农业的总产量虽然不是世界第一,但是可出口的商品化农产品总量可以算是全球第一。

美国农场平均一个劳动力可以耕地450英亩,可以生产谷物10万公斤,可以养6-7万只鸡,5千头牛,生产肉类1万公斤左右!一个农业劳动力可以养活98个美国人和34个外国人!

美国,始终把农业当作国民经济的命脉,在立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贴、税收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2002-2007年期间,美国年均农业补贴支出大约为190亿-210亿美元!

先进的科技总是率先应用于农业。

1996年,美国农业部成立了国家农业研究、教育和经济顾问委员会以及农业科研攻坚战略计划署。

2002年,联邦再次投资13亿美元,建立新的农业推广和研究计划。

2007年,新农业法案再次加大了农业研究和推广力度,预算达15亿美元。

以上这些,让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速度很快,以精确农业为例,全国仅用5年左右时间就基本得到推广,现在美国有85%农业区域已实施了精确农业。

看一个精确农业的小例子:3S技术。

在给农作物施肥时,美国农民使用的大型拖拉机,上面装配一种带显示屏和数据处理器的GPS接收仪。在田间喷施肥料时,显示屏可同时显示两幅图像,一张是数字化地图——上面标有每一块小区的土壤类型,氮磷钾含量,前季单株产量,当年单产指标等,另一张是方格坐标图——可根据GPS讯号随时显示拖拉机所在的小区位置。同时,数据处理器还可根据每一块小区的数字化地图,自动计算出每一块小区的肥分配比和喷施量,并向自动喷施机下达指令。

也就是说,连施肥都智能化了——不同的地块,机器能根据土壤的不同,自动调整肥料配比,施不同的肥。杀虫药的喷洒也同样如此,能根据土壤水分和作物的生长情况,自动判断出浇水、施肥的时间。

其次,美国农民的文化教育平均程度较高。根据美国农业部的资料,在美国人口中农(牧)户占人口的比例其实很小,2017年有204万农户,只占全国户口总数的1.6%。从家庭平均收入来看的话,2017年为11.3万美元,比其他家庭高,一般家庭平均为8.6万美元;从中位收入(一半家庭收入在此之上,一半在此之下)来看,农户7.6万美元,一般家庭为6.1万美元;也就是说,农户的收入高于一般家庭四分之一多。

从教育程度上看,会与我们印象中的“农民”大相径庭,美国农民中高中以下教育程度的占7%、高中毕业或专科教育程度的占68%、大学毕业或以上程度的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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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瞭望智库、瀚海狼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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