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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毒死蜱!菜农被追责!这些农药千万别碰!

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旦有人触犯法律红线,必然造成严重后果。近日,江苏高邮警方成功破获全省首起使用禁用农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扣毒蔬菜50余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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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检出禁用农药

多部门联合揪出罪魁祸首

2022年11月16日,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在对高邮某乡镇村民印某某(化名)种植的蔬菜进行例行抽样监测时,发现其在种植萝卜、青菜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敌百·毒死蜱”。专家认为,这种农药早在几年前就被国家明令禁止在种植蔬菜过程中使用,属于高浓度、高毒性的禁用农药。

当地农业农村局立即向高邮市公安局反映了情况。获取案件线索后,高邮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印某某,并在其种植蔬菜地旁的杂物架上发现了未使用完的农药包装盒。

“为何使用这种农药?”“知道国家禁止使用吗?”面对民警抛出的这些问题,种植户印某某称,自己通过网购渠道获得了这瓶农药,近期虫害不少,为达到杀虫、提高产量的效果,便喷洒在土壤中以保证农作物的产量。


绘图 沈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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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是自家食用

种植户将面临法律严惩

民警查阅资料发现,“毒死蜱”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如果长期使用,可能对水体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毒死蜱”残留期长,蔬菜很多采收时间短,难以避免残留超标,所以不得使用在蔬菜上。

“蔬菜没有流向市场,萝卜、青菜都是我们自己吃的。”嫌疑人印某某到案后,以种植蔬菜个人食用为借口,拒不承认犯罪事实。

真实情况怎样?为了探明实情,办案民警先后走访调查周边数十名村民和消费者,均指证含有“敌百·毒死蜱”成分的萝卜、青菜为印某某种植并送往农贸市场销售。有群众反映,“这位种植户在菜场有固定摊位的,并非他所说的种植蔬菜是为了自家食用。”

高邮警方对印某某手机收款记录进行研判,与向其购买萝卜、青菜的消费者付款记录达成对应,从而固定嫌疑人印某某种植和销售含有“敌百·毒死蜱”成分蔬菜的证据。至此,形成完整对接无缝的证据链。2023年7月3日,嫌疑人印某某已被移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此案嫌疑人印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将面临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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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红线不能踩

禁限用农药一定要了解

近些年,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降低农药使用风险,我国对于农药方面的监管越来越严,农业农村部及相关主管当局陆续发布了许多禁用和限用的农药产品清单。

《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生产应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应取得经营许可证,农药使用应按照标签规定的使用范围、安全间隔期用药,不得超范围用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种植户一定要合理安全使用农药,要按合格农药标签说明书使用农药,要熟知国家禁限用农药有哪些。

一、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50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

注:2,4-滴丁酯自2023年1月23日起禁止使用。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梳理”。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二、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20种)


来源: 扬州晚报-扬州网 等 封面图来自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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