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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乎种业!农业农村部印发指导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种业振兴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全国现代种业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安排,深入实施种业基地提升行动,强化基地属地责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建设现代化种业基地,健全良种繁育和应急保障体系,实现重要农产品种源自主可控,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优化基地布局,打造国家种源保障战略力量

 (一)完善农作物种业基地布局。持续推进甘肃杂交玉米、四川杂交水稻、黑龙江大豆、海南南繁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建设。在玉米、水稻、大豆、小麦、马铃薯制种优势区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粮食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制种大县,在油料、棉花、糖料、果蔬等种子种苗生产优势区布局建设一批重要经济作物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制种大县,继续支持云南、青海等冬(夏)繁育制种基地建设。坚持有进有出、奖优罚劣,对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实行动态调整。鼓励各地在支持国家种业基地建设基础上,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区域农业发展需要,布局建设省级农作物种业基地,满足多元化生产用种需求。

 (二)加强畜禽种业基地布局。以生猪、奶牛、肉牛、羊、蛋鸡、肉鸡、水禽为重点,以蜂、蚕、马、驴等为补充,在畜禽种业优势区遴选建设一批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扩繁基地和种公畜站(简称“畜禽种业基地”)。建立基地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各地要结合产业需求和优势特色,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畜禽种业基地,健全省级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保障畜牧业种源供给。

 二、加强基地建设,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三)建设现代化农作物制种基地。各地要加强基地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排沟渠、路网电网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设施设备管护,打造集中连片、旱能灌、涝能排、有效隔离、稳产高产的制种基地,持续提升基地田间基础设施标准化水平。要支持开展制种机械化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强先进制种机械装备研发与应用,加快提高“耕、种、管、收”作业质量与效率,持续提升制种全程机械化水平。要立足高质量种子生产,支持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改造种子加工装备,升级种子烘干、精选、包衣、包装等技术工艺,持续提升种子加工自动化水平。支持企业加强物联网、卫星遥感及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开展田间生产、种子加工、仓储调运等信息监测,强化溯源管理和数据分析,持续提升流程控制信息化水平。要加快培育种子生产各环节专业化服务主体,有效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代繁代制、收储加工及金融保险等服务,持续提升种子生产服务社会化水平。 

(四)建设现代种业产业园。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引导有条件的种业基地县建设现代种业产业园,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市场主体向园区集中,资本、科技、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打造以制种产业为核心、相关产业为补充,链条完整、产业融合、现代化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种业发展新业态。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创建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三、强化管理服务,营造基地发展良好环境

 (五)加强基地监管。各地要抓好基地源头治理,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资质、亲本种子植物检疫等市场准入审查,严格落实生产备案制度。定期开展制种基地巡查,抓好田间隔离与花期检查,组织开展种子质量抽查,抓好制种过程管控。要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和质量检测,强化精液等遗传物质监管。建立完善制种纠纷处置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强化执法监管,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和重大案件督办机制,严厉查处套牌侵权、私繁滥制等违法行为。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探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制种基地监管试点。 

(六)加强基地服务。鼓励各地打造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为制种生产、农资农机、物流交通等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基地市县建立种子检验实验室,为企业和农户提供种子检测服务;组织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制种人员专业素质。针对基地发展需要及时研究出台用地、用水、用电以及金融、保险、物流等支持政策。要积极探索一站式办公的企业服务机制,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七)推进基地与优势企业合作共建。各地要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支持种业企业与制种大户、合作社、农民建立长期契约合作关系,确保基地持续稳定。支持企业建设现代化种子生产加工设施,在土地流转、建设用地、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将种业产业及支持重点企业政策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建立与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定期组织与基地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专业合作组织等对接,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企业要在发展战略布局中统筹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和产业优势,加大资金、装备、人才投入力度,立足当地打造支柱产业、富民产业。

 四、强化监测储备,提高应急供种保障水平 

(八)建立健全农业用种供需监测体系。各地要完善种子市场供需监测点布局,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在关键农时及时发布供求信息。统筹利用现有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做好灾后生产用种供给和应急调剂,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九)完善两级农作物种子储备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省级储备制度,到2023年实现省级储备制度全覆盖。加强省级储备种子管理,进一步优化储备结构,增强应急保障针对性,确保储得进、调得出、用得上。

 (十)强化良种应急保障。各地要制定农作物供种应急预案,加强良种供应应急工作指挥,确保当地具备一定的种子应急调度能力,落实种子仓储、运输、加工、供应等应急能力建设和维护。研究建立畜禽种源风险预警机制,科学合理设定预警风险水平,及时启动风险防控预案。

 五、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会同发改、财政、工信、金融等部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基地建设和管理,落实监督考核责任。有关种业基地重点地市要强化辖区内各县制种产业规划统筹、政策创设和基地监管。各基地县要切实加强基地管理和服务,成立领导小组,编制发展规划,健全政策体系,出台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队伍,积极对接优势企业联合共建,营造基地发展良好环境。 

(十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地要抓好制种大县奖励、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政策项目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制种基地。要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等政策渠道,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业基地人才。要积极创设金融支持政策,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大型机械设备、畜禽养殖圈舍、种畜禽活体抵押贷款和制种商业保险试点;通过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措施支持企业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参与。 

(十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基地建设和应急供种保障经验做法,深入挖掘基地企业结合共建、政策创新、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利用新媒体、网络、电视、报纸等形式,以及大型展会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基地故事。鼓励对基地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表扬,努力营造种业基地提升良好氛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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