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通知,部署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有关工作。
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要全力畅通交通运输通道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部省站三级调度、路警联动、区域协调的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确保交通主干线畅通。
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应设在收费站外广场及以外区域,具备条件的地方要配套设置充足的货车专用通道、休息区,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确需关停的,要按规定报批。
二要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
因疫情需对地级城市市辖区和县域、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实施全域封闭管理的,防疫通行管控措施分别由地市级、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批准并公布。
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司乘人员、船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停靠。
三要全力组织应急物资中转
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周边物流园区(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加快设立启用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对需跨省域设立的,相邻省份要给予支持。对进出全域封闭城市内物资中转站点的货车司乘人员,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情况下,实行通信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
四要切实保障重点物资和邮政快递通行
涉疫地区所在省份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应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建立健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实行网上办理,全国互认。
要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快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三省、成渝等重点区域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协同联动。
要确保涉疫地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的集疏运畅通。要将邮政、快递作为民生重点,切实保障邮政、快递车辆通行。
五要加强从业人员服务保障
原则上防疫检查点都应就近配套设置充足的核酸检测点,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货车司机、船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切实做好因疫情滞留的货车司乘人员、船员的餐饮、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简单实行“一刀切”劝返、违规设置防疫检查点、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的,要督促加快整改。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或中断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另外,据农业农村部消息,针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运输问题,农业农村部设立了春耕农资保供热线电话010-59191312。春耕生产中如遇农资运输流通、进村进店堵点卡点等问题,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反映。
同时,交通运输部以及全国多个春耕重点省市及地区均公布了农资运输相关电话。
山东
为做好疫情防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推行“网上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全面提高办证效率。
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可以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办理通行证,不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办证时间,为重点物资运输打开了“快车道”,有效保障了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
据了解,电子通行证具有全省唯一编码,效力等同于纸质通行证。山东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安排专人值守、加强联合审核,切实提升通行证审核效率。
3月17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山东省交通运输部门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电话。
河南
辽宁
近日,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各地要实行分级分类交通管控,不搞层层加码、一刀切。并明确在严密防范疫情通过道路运输环节传播扩散的同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以下简称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辽宁省省交通运输厅电话:
王高青、马健:024—83210376
另外,辽宁省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设立了春耕农资和农产品保供热线电话。
✦如反映涉及营口市内各县区之间运输销售不畅等问题请拨打营口市农业农村局热线电话:白天:2888733 夜间:2888723
✦如反映涉及本辖区内运输销售不畅等问题请拨打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热线电话:
鲅鱼圈区农业农村局 热线电话:6819276
盖州市农业农村局 热线电话:7080012
大石桥市农业农村局 热线电话:5665448
老边区农业农村局 热线电话:3906086
站前区农业农村局 热线电话:2879951
西市区农业农村局 热线电话:4880331
✦如反映涉及辽宁省内各市之间运输销售不畅等问题请拨打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热线电话:12316
✦如反映涉及省际之间运输销售不畅等问题请拨打农业农村部热线电话:010-59191312
吉林
吉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跨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吉防办明电〔2022〕2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通行证》的使用范围、发放流程和具体样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于4月1日起正式执行。
跨省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名称为《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由运输各类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在从事跨省运输时使用(省内运输各类重点物资的车辆仍然使用由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包括各类医疗、鲜活农产品、能源、农业生产资料、邮政快递和整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
《通行证》发放流程为:省交通管控组按照各市(州)级(含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下同)交通管控组报送的需求数量为其核发具体使用号段;各市(州)级交通管控组按号段对《通行证》进行编号后打印,按需向辖区各县(市、区)交通管控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发放;各县(市、区)级交通管控组按需向辖区各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发放。
从事跨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经营者可按照上述流程到当地交通管控组领取。
吉林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化肥保供服务热线:
吉林省:0431-88906506、88906431
长春市:0431-88777126、13610741515
吉林市:0432-62049967
延边州:0433-2260239、18504436027
四平市:0434-3624269、18004341605、18504340211
通化市:0435-3219598
白城市:0436-3322854、17304365135
白山市:13804497786
松原市:0438-2120601、0438-2120609
辽源市:0437-3297019、15590351818
长春新区:15843143332
梅河口市:0435-5097277
来源:中国政府网、新华社、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中国蔬菜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