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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户又被罚了!这部法律 还有多少人不知道?

在这里先给大家提个醒: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不易降解,长期累积会在土壤中形成阻隔层,不仅影响植物生长,农药包装废弃物中残留的农药更是会对土壤、地下水、农产品等造成直接污染。


一旦进入生物链,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都具有极大危害。


在陕西,一果农就因丢弃农药包装袋被罚了!


近日,陕西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某村子附近的果园内随处可见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数十处废弃的反光塑料膜,危害周边土壤及水体,影响农业生产,威胁人体健康。


该院遂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一是对案涉果园经营者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回收园内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


二是制定富平县农业废弃物垃圾回收处置方案,联系专门机构负责回收废弃物并开展无害化处理;


三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随意丢弃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者,严厉查处。

整改前VS整改后

山东:乱扔肥料袋,罚款200!

山东即墨一种植户因随意丢弃肥料袋被罚款200元。

日前,即墨区蓝村街道某种植小区种植户董某感到很“委屈”,因为自己随意丢弃两个肥料袋子被罚款200元。


这在以往是司空见惯的行为,何以被罚款呢?2019年1月1日,国家施行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主旨就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法实施以来,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的回收处置相关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

同时执法人员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以查促改,逐步培养固体农业废弃物回收的习惯。截至目前,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查办“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固体农业废弃物案”5起,罚款3100元。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化肥价格资讯公众号在此提醒!希望广大种植企业和个人要提前了解上述规定,以免因为不了解,最后触犯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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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化肥价格资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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