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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你知道几个?



什么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文字版)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此,通知明确“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并将其摆在8类乱占耕地建房情形的首位以突出不准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总要求。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强占讲地建房行为未经合法审批,多占耕地建房行为超出了合法批准的面积,均应明令禁止。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健房等非农业建设,以买卖,流转耕地等方式建房,改变了耕地的农用地性质,应明令禁止。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合同《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士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因此,(通知》明确不准在承包讲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异地扶贫、移民搬迁等沙及非农业建设的,均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知》针对这些情况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旨在防止再出现以各种名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搞休闲、旅游、养老等非农业产业。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应明令禁止。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违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相关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应予以禁止。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农用地转用手续等用地审批须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地建房的,批准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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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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